綠色產業論壇大師系列 – Prof. Serge Rohmer

Prof. Serge Rohmer

Dept. of Urbanism, Delft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, Netherlands

法國綠色產業發展經驗

2007年法國各界(中央政府、地方政府、工業代表、勞工代表、各項專業協會與非政府組織代表等)經過三個階段,共4個月的協商會議,制定了『Grenelle』環境政策。『Grenelle Law 1 』已於2009年1月提出預算,高達1200億歐元,年投資額為120億歐元 (占0.6%GDP),目標為2050年以前減少四倍的溫室氣體排放;而『Grenelle Law 2』的補充施行細則與行動方案,已於2009年10月提出執行。提出的六大執行方向分別為:建築、運輸、能源、生物多樣性、廢棄物管理(人民健康)與管理策略。

法國在發展綠色產業之執行單位,由中央至地方,各有專責機構負責執行,中央單位為法國環境與能源管理局(ADEME),地方單位為區域環境管理處(DREAL ),地方的民間單位則為區域性商會(CRCI)。

在規定企業的做法方面,規定員工超過500人之大型企業必須執行碳平衡計畫,以及必須改善現存建築物的能源耗費。另外環境與能源管理局(ADEME)提出預算補助企業 50-70%的碳平衡執行費用與能源調查分析費用(視企業規模大小);以Champagne-Ardenne 區域為例,目前已有 48家企業有意願執行,已有 5家企業執行完畢。另外,法國電力公司(EDF)已提出再生能源的保證收購價格,執行期間為2010 – 2012,各種價格分別為生質能發電(Biomass) 12.5 c €/kWh、地熱發電(Geothermal) 13 c €/kWh與太陽能發電(Solar) 50 c €/kWh。

綠色產業現況的實例:

  • 農場生質能發展計畫
    以位於Champagne-Ardenne 區域的GAEC OUDET農場為例,投資18萬歐元(其中的40%金額由政府提供補助),進行增設沼氣發電設備,該農場生質能物質年產量1700噸,甲烷氣年產量124920立方公尺,年產電量249.84 kWh,年產熱能99.68 kWh,使該農場在熱能與電力的使用上完全自給自足,同時產出電力的7.5%可外售給電力公司。目前在法國已選定82家農場,進行總投資金額1700萬歐元的發展綠能計畫。
  • 農業與工業通風系統之節能計畫
    針對農業與工業通風系統的節能改善,pump、壓縮機與風扇在透過操作方式的最佳化,定期維修工作,更換節能馬達等措施,可有效減少30-50%的用電量。
  • 根據企業執行綠能相關專案中發現,投資在熱能使用、壓縮空氣供應與清潔生產製程,是最具經濟效益的選項。而且所有提出的各項綠能相關專案,高達55%的執行方案可於3年後完全回收成本。